(編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周二(17日)起訪港3天,他於抵港首天聽取特區政府官員作工作匯報,除了特首梁振英外,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財政司長曾俊華及律政司長袁國強亦作工作匯報。)
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為何需要向張德江匯報工作?他們是匯報中央所管轄的國防和外交事務?還是匯報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呢?
如張德江對他們的工作有意見並提出指導,這會否等於干預香港自治和內部事務呢?
另外,曾在朝鮮留學修讀經濟的張德江,有何資格點評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的工作?而經濟工作屬特區政府內部事務,中央不容干預,否則違反《基本法》第22條。
根據《基本法》第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根據本港《宣誓及聲明條例》主要官員的誓詞如下: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________(職務),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宣誓內容並沒有向中央效忠的講法。另外,歷來各司長訪京,只會禮節性拜會港澳辦並造訪一些實務部委,毋需向領導人匯報工作,今次的做法,實在有一定的爭議性。
不是官大就可以亂來,反而官大更應注意市民和國際社會觀感,切實保護「一國兩制」。
(作者為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原文載於作者facebook專頁。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