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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的香港前途決議文(文:李少光) (09:31)

由30多名公民黨、民主黨、民協等泛民政黨年輕黨員簽署的《香港前途決議文》,提出四大主張:一、捍衞《基本法》下各項自治權,並爭取修改當中有關中國主權和中央和地方關係的「不合理條文」;二、無中生有提出「二次前途問題」,2047年後香港的政治地位,按「內部自決」原則實現自決權,「永續自治」是恰當選擇;三、將香港人國際化,排斥中國公民治理香港,提出任何香港居民,只要認同香港這片土地、認同香港核心價值和文化,就是香港人民;四、非暴力抗爭是爭取政治革新的主流方法,不反對就香港政治地位問題與北京政府談判。年資較深和這幾個黨派中的法律界人士,都接納了這個違反法理和脫離現實的決議文,可見為了爭取立法會選舉的選票,已經不再講誠信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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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沒國家民族觀念

這些政黨小心地包裝「港獨」,改稱為「自決」,並且要改變基本法裏面維護國家主權、中央和香港特區關係的條文,實際上把中央管轄特別行政區、中央委任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高度自治體制,變成了「港人自決」的體制,目的是把香港成為「國中之國」,變成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自決」實際上是與中央政府平起平坐,並且要和中央談判2047年以後的香港前途問題。最令人矚目的是,決議文完全沒有國家民族觀念。港人治港,本來是中國公民主導治港,決議文卻說成了「任何香港居民」,即包括外國人都可以治港。怪不得公民黨一再製造居港權問題,要把菲律賓女傭也要變成「香港居民」,擁有參與政治的權利。

不少有識之士指出,傳統的泛民政黨自己不敢公開搞「港獨」,於是搞出了披着「自決」外衣的「B型港獨」,讓一部分年輕的黨員擔任「B型港獨的B隊」,爭奪激進派青年的選票。他們想在「港獨」的浪潮中,渾水摸魚,撈取政治利益,騙取選票,達到了「一腳踏兩船」的效果。一方面「A隊高呼我們不贊成港獨」,企圖爭取溫和保守的中間選民,另一方面B隊可以爭取激進的年輕選民,做到大小通吃掩耳盜鈴。

中大學者李立峯上月發表一個對市民的民調,只有8.4%市民自稱是「本土派」;但自稱是「溫和泛民」及「中間派」的市民,分別高達31.9%及20.1%。換言之,溫和主張仍是選民的主流取向。大多數香港市民都認為「港獨」有損香港的繁榮穩定,也不可能會獲得成功。爭取「港獨」和「自決」,是害己又害人的決定。

沒有2047重新談判餘地

香港從來都是中國的領土。《中英聯合聲明》規定英國把香港交回中國。中國又將中英聯合聲明交給了聯合國備案,說明了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已經得到國際的認可。香港的主權歸屬問題,早已通過中英談判解決了,根本就沒有2047年重新談判的餘地。香港並不具有獨立和自決的出路。香港從來是屬於中國的領土,就算被英國殖民一段時日,亦已經在1997年7月1日回歸中國的主權,這些公開決議文的政黨企圖仿效英國的殖民地獨立,是一張無法兌現的政治空頭支票。近一兩年,有人在「反中」的遊行舉起了代表英國殖民政府的旗幟,反映了這些人從懷戀殖民時期,到發展為妄想走向「自決」的方向,都是建基在不承認「香港是中國領土」的思路上,一脈相承。

無論是中英聯合聲明或者是基本法,所謂「50年不變」,僅僅是指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並不是說2047年中國的主權就沒有了,就可以改變了。香港主權永遠屬於中國,這是不可能改變的。英國人上世紀改變不了,現在的「自決派」也改變不了。所以,無中生有,找出一個2047年香港「第二次前途問題」,由香港人和中央政府談判,完全是一廂情願的空想。

決議文最荒謬的地方,是說「基本法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制定,並沒有得到香港人民的民主授權」,又說「香港人民必須捍衛基本法下我城的各項自治權,並爭取修改當中的不合理條文,以充分確立和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任何國家都有權收回被外國佔領的領土,這是國家主權的體現和運用。聯合國早在1972年已經通過決議,確認對香港與澳門問題的解決聯合國無權討論,即是英國人退出,香港就回歸中國,不能獨立。中央政府主導收回香港及政權的安排一切,是在政治上、法理上無可爭議的。哪裏有可能讓那裏的「順民」授權中央政府才可以收回的道理?這完全是違反了政治倫理、違反了地方服從中央的國際慣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的一個地方政權,所有的自治權力,都是由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基本法已經有清楚的說明和規定。所以香港並不擁有的國家主權的權力,高度自治不外是中央政府授權下的地方自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來自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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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充分參與基本法制定

基本法的制定並不是來自中英聯合聲明的授權,基本法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和人大常委會的授權。中國政府在中英談判之前一早就提出了這個方針政策,強調不接受英國的「主權換治權」,對港方針政策一個字也沒有修改。基本法修訂的過程,是中國最高的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內部制定處理香港的建制文件的過程,經過了「三上三下」,港人以「中國人民」的身分充分參與討論和制定。所謂「港人沒有參與」論,完全是違反歷史、篡改歷史。

決議文企圖改寫香港回歸祖國的歷史,推倒基本法,推倒中央政府直接管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條文,推倒基本法有關香港政權產生和政制發展由中央主導的條文,把香港變成「國中之國」,完全是一種分離主義、分裂主義的行為,給予香港造成政治動盪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的。

香港經濟下行的崎嶇路已在面前。香港人投票揀選議員要想清楚,這些黨派在用掩眼法,年資深的反對港獨,縱容年輕的黨員搞「自決」,做出這種完全沒有原則、沒有誠信的政治行為,是要溫和派的票,又要激進派的票。做立法會議員高薪厚酬卻可以不開會,又拖死香港經濟的發展,更有西方國家紅地氈待遇。這些政治人物,將會帶香港入衰落的不歸路。

作者是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原文載於2016年5月9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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