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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國外長(文:呂秉權) (10:12)

中國外長王毅日前在加拿大中加兩國外長記者會上,聲色俱厲怒斥向加國外長提問中國人權和南海問題的加拿大記者,還用手指和筆五六次指向該名記者,並怒目瞪她,罵人家有偏見、傲慢、不負責任、沒發言權,有失泱泱大國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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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的iPolitics記者Amanda Connolly是代表一眾加拿大傳媒聯合發問這條問題。王毅的表態,得罪了一眾加拿大媒體,不尊重記者的工作。

罵人後,王毅連珠炮發問該記者:

「你了解中國嗎?你去過中國嗎?你知道中國從一個一窮二白的面貌,一個把6億以上的人擺脫了貧困嗎?你知道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嗎?如果我們不能夠很好地保護人權的話,中國能取得這麼大的發展嗎?你知道中國已經把保護人權列入到我們的憲法當中嗎?」

又說:「最了解中國人權狀况的不是你,而是中國人自己。你沒有發言權,而中國人有發言權。」

其實,發展經濟和令人民脫貧,根本就是一個國家的最基本責任,無必要將其說成是什麼浩蕩皇恩、人權典範,如此說來,反而更覺財大氣粗。如果要大推改革開放30年的成就,那麼為何不早30年就搞而令中國可以坐享「改革開放67年」的成果,反而要人民折騰幾十年搞出一單單像反右、大躍進、大饑荒、文革、六四等共殺死數千萬人的人道災難?這些血債,難道不用償還?

中國保護人權?但有中國特色的人權側重點是食飯權、生存權和發展權,而公民與政治權利甚至宗教自由一直是禁區。君不見屢見不鮮的政治獄、文字獄、軟禁、大抓律師和維權人士(近日甚至有律師在廣西被庭警毆打扯破衣服至露底)、打壓六四家屬、大拆十字架、跨境執法擄人等等侵犯人權事件發生?

如果尊重人權,為何中國拖了18年還不肯落實於1998年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如果普世價值不適用於中國,那麼中國當年為何要簽?現在是否反悔?今年12月正好是公約頒布50周年的日子,中國是時候證明自己真正信守國際承諾了!

中國人對中國人權有發言權,未知中國政府有沒有膽量做個網上調查,問問老百姓對目前中國人權狀况有何評價呢?2006年,內地網站曾經搞過一個「如果有來生,你願不願意再做中國人」的調查,有萬多人投票,65%說自己「來生不做中國人」,結果民調被腰斬。

要問誰沒有資格說人權?未知打壓人權者有沒有呢?

作者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原文載於201667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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