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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27年】從「民族的」到「公民的」六四紀念(文:張彧暋) (09:22)

香港人當年為了什麼去紀念六四大屠城?當年港人支持北京學運,背後幾乎都是一種國族主義所帶動的感情與感覺。而近年香港紀念六四背後的國族主義,則慢慢擺脫一種基於血緣、文化傳統或中華民族中心觀的「民族的」國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而過渡到一種奠基於個人自由、權利、以法治制衡專制等價值為核心,一種「公民的」國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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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年輕人,對事件無切身感覺,實屬常態。而對任何紀念團體而言,要求沒有實時感受的人,以什麼民族家仇國恨的感覺,用中華民族的心態唱《血染的風采》,不啻是種苛求。不過,對追求任何政治認同的參與者來說,無論是中華兒女也好,或者香港城邦,以至香港公民國族身分的人來說,忽視香港紀念六四,都是遺忘香港身分認同的表現,也是任何追求個人、自由、民主、法治、人權此類普遍價值所不齒的行為。

六四紀念 分辨人鬼

冷漠不是罪行,抽離感情,歸園田居,擺脫塵世,也可以是一種解脫。不過以政治為志業的人,以「行禮如儀」、「綑綁式集會」、「自顧不暇」這類似是而非的口號,遺忘六四,這等政治人物,似乎忘記了六四作為一個至今有效的測試機作用:「我睇人睇咗幾十年,邊個係人,邊個係鬼我睇得到!」

如果要求政治人物就六四表態,是「綑綁式」,那所有政治人物接受這種道德綑綁,也是應有之義。當然,你可以不同意支聯會、點蠟燭、去維園。而任何人有興趣,也可以用任何方法去做或者不做任何事物。無論出於民族、公民、個人、普世的考慮,安坐家中用鍵盤紀念六四,多少也能協助推翻共產黨的道德根基。不過今日竟然有大學學生會會長說紀念六四毫無意義,這多少也是香港嬰孩世代固守老舊大中華民族觀、未能有效將體驗傳遞到下一代之過。而這種警告,年來已有不少人提出。

不過,無論是否使用燭光,六四乃映照世間「係人係鬼」的法眼,這點倒是沒有改變。任何一個政治人物,不論世代、立場,否定紀念六四的用途、否定六四大屠殺乃反人類的罪行,就是鬼。不但是香港國族的敵人,更是全人類的敵人。

本土國族主義者應主動更新六四意義

六四在香港史的意義,當年是一種出於「民族的」國族主義情感。香港人的文化認同中,民族認同、國族認同並非一種根本的認同;但八九六四事件,則幾乎塑造了香港人國族主義與意識的第一波。從「中華民族」一分子的立場,控訴共產黨屠殺中國人,中共乃全中華民族之敵。中共一貫沉默,就是為了逃避道德責任。六四測謊機,觀察政治人物發聲或沉默,辨別人鬼,行之有效。

香港回歸前後的政治版圖,可以說就是以「如何評價六四」為政治對立軸的,而背後都是以民族的國族主義作為動力,不過兩邊陣營各有不同理解:民主派徹底追究中共的六四責任,才是中國人當仁不讓之舉;愛國陣營則認為快點忘記屠殺、大家發達才是正路。前者以道德的,而後者以經濟的理解去定義國族利益。

時至今日,每個人是否還因為當年這種基於血濃於水的民族感情,客觀上變成個人如何選擇自己的身分認同;而不少年輕一代則轉投以公民的國族主義去理解世界。國族主義(nationalism)泛指一種根本的認同與文化世界觀,而以個人的、公民的價值去建構國族,取代集體的、民族的綑綁國族感情,為這年頭的改變。紀念六四的意義,也自然從浪漫主義式的悲壯,變成自由主義與個人主義的公民覺醒。不把老舊的事物賦予全新的意義、爭奪話語權、重塑道德感情,反而主動放棄集體記憶,呼籲遺忘香港文化史過程,從香港公民的國族主義立場,確實無異於歷史修正主義的道德惡行吧?

「賜予我勇氣,去改變能夠改變的事物。賜予我冷靜,去接受不能改變的事物。還有,賜予我智慧,去識別能變與不能變的事物。」

(Serenity Prayer)

(原文載於2016528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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