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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塌屋頂】管好屋頂綠化政策(文:梁美儀) (09:57)

城大體育館塌頂事件,一時間令香港「聞綠色變」,生怕其他綠化屋頂也會產生同樣的倒塌危險。這件沒有造成重大傷亡的意外,對本港來說,是一個及時的警鐘,讓全城繼續推動這個有利城市生態環境的工作前,先好好檢視綠化屋頂的工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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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最近與一名熟悉綠化屋頂工程的專家談起,他對現時本港承做這類綠化工程公司的專業水平感到相當擔憂。政府部門或公營部門在進行綠化屋頂工程前,都要按規矩以招標方式聘用承做公司,但按現時的招標制度,造價卻佔招標計分制度中相當大的比重,結果如何?當然價低者中標機會佔絕大多數,但到工程展開時,每每發現中標公司或施工者的專業知識或用料根本未達標。該名專家曾發現,工人在天台鋪設疏水層時,竟將底面調轉,這等於將原有的「疏水」功能變成「阻水」;也有施工者把泥堵住屋頂的疏水口,嚇得專家要臨場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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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這個高樓大廈林立,空氣流動欠佳的密集城市,大力推動天台綠化絕對是正確的方向,也應大力鼓勵,但政府有必要加強規管承做綠化工程公司的水平,例如要由專家對有關公司的專業知識、採用物料、施工監督等作評核,並公布達標公司的推薦名單。

當局亦可參考德國的做法,由政策局倡議推出綠化屋頂標準指引,詳細就防水、建築物承載力、預防植物根部穿透、預防侵蝕和風載力等各個方面,訂出清晰的標準,要求承做公司跟隨,而未能按指引施工的公司,應被剔出推薦名單。

一次意外,政府不應斬腳趾避沙蟲去叫停綠化屋頂政策,而是由當局作好業界和專業水平的規管,方能讓香港人在安全的環境下,繼續在石屎森林中,享受一片片空中綠地為社區製造的環境優點。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原文載於2016年5月26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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