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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廣池再接暴力恐嚇 警告犯案者或干犯港區國安法恐怖活動罪 (20:50)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今(23日)判處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就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兩罪監禁43個月,其後陳官在庭上表示,早前收到電話滋擾,一名50多歲的男子已被捕;他再於上周接獲暴力恐嚇,稱「人在做,天在看」,犯案者小覷香港警察和國安處的刑偵能力,警告犯案者亦有可能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4條恐怖活動罪。

陳官表示,「有仁兄變本加厲」向他作出暴力恐嚇,他認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他指出,全世界的法官均會嚴厲譴責任何恐嚇司法人員的舉動。他批評犯案者行為可恥、可悲及可笑,破壞幾代香港人辛苦建立並引以為傲的司法制度;又認為犯案者不愛香港,否則不會「拆自己屋」。陳官籲犯案者被捕後「唔好戴頭盔,夠膽做夠膽認,先係有種嘅中國人」。

司法機構表示,高度關注司法人員遭到恐嚇的事件,已交由警方跟進。司法機構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的原則,應受嚴厲譴責;而且《基本法》訂明,本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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