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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疫情下避超起訴期為由 以傳票控4反修例示威被告 (19:45)

去年10月27日有網民於尖沙嘴發起「追究警暴」集會,其後演變為多區的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事隔近半年,再有7人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及蒙面等罪,今(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據了解,控方以疫情令法庭停罷為由,為免超過6個月的刑事起訴期限,故以傳票方式檢控4人。控方申請全部案件押後至7月8日,其間所有被告獲准保釋。

文員麥成峰(22 歲)共被控四罪,控罪指稱他在旺角奶路臣街參與非法集結、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分別為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三支噴漆。而報稱貨車司機的曾偉光(62歲)則被控於旺角新之城外企圖襲擊警長X。

另外,學生陳偉亮(17歲)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案的楊浩泰亦報稱學生(21歲),則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即一支噴漆,他同時被傳票控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索帶及兩支士巴拿。

餘下的人則接到傳票,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鄭嘉俊(26歲)被控於旺角彌敦道管有三包索帶。關子康(19歲)被控於旺角彌敦道管有兩包索帶。而張泰山(19歲)被控在旺角道管有一支士巴拿,但他今日沒有到庭,法庭將再向被告發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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