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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涉貼反修例文宣遭票控 辯方:截查警口供不可靠 (20:00)

兩名男女涉於8月5日全港「三罷」當日在欄杆貼文宣海報,涉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被警方票控,是首次有市民因貼反修例海報而被票控上庭。案件今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辭,辯方質疑作供警員供辭有多處出入,其證供不可靠。

男被告何志程(24歲)及女被告郭曉楠(24歲)被票控於8月5日下午6時20分,在青衣青荃路欄杆張貼3張1米乘40厘米的海報,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今傳召路經途人作供,他表示當時見到兩名警員跳下天橋樓梯,遂跟隨兩警,見到兩被告及一名婦人被截查。庭上播放錄影片段,警方搜查首被告後,向他說「我都覺得無問題」,要求他出示身分證,說「純粹做個record(紀錄)」。

辯方於結案陳辭表示,有關警員作供承認,截查被告時有5項遺漏,包括忘記檢取次被告所用的膠紙,且無記錄於記事冊上;另兩名被告作出招認、警員向首被告搜身,同樣沒有記錄在記事冊上等。根據影片顯示,警方記錄二人資料是因截查搜查,但沒有說用以檢控用途。

辯方又指出,有關警員亦承認,他當時「(觀察)時間好短、好短」、「架車郁緊……唔係睇得好清楚」,故沒有目睹二人張貼海報的完整過程;警員作供時亦有多處出入,故其證供不可靠,請求犯法庭判處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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