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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向梁擲杯案再申押後審訊 控方質疑「一直都唔諗住如期開審」 裁判官拒延期 (14:24)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被控普通襲擊罪,黃早前撤回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並定於4月19日開審。黃由律師去信法庭,指有外籍大律師願為他處理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但需時準備,又要求控方提供立法會會議廳平面圖等資料,再度申請押後審訊日期。惟裁判官認為黃有足夠時間預備案件,拒絕黃的申請,案件將如期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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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控方的律政師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婉姬表示,案件去年12月已排期,質疑為何一直未有提出有關申請,質疑「係咪被告一直都唔諗住如期開審?」黎又稱最憂慮的是被告一再提出申請,使法庭未能開審,浪費法庭時間,認為不應容許這情況發生。

黃毓民在庭上指,控方提供的立法會座位表不合比例,又沒有顯示官員坐位,批評控方做了手腳。黎婉姬稱坐位表是控方正式向立法會申請的,並非控方做了手腳,對於黃要求合比例的平面圖,黎稱可再向立法會申請,但不肯定是否能申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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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又在庭上批評案件是選擇性檢控,稱他2008年已曾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向時任特首曾蔭權掟蕉,而梁國雄和陳偉業等議員都曾在立法會拋擲物件,但從來都沒有被檢控。黃又質疑審訊不公平,控方由將晉升為資深大律師的黎婉姫代表,指黎是「大炮」,又有團隊協助,但他就只得「一支公」,加上公務繁忙,沒有足夠時間預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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