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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梁振英擲玻璃杯 黃毓民撤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梁是控方首證人 (14:50)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被控普通襲擊罪。黃毓民申請押後處理其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並重定審期。裁判官拒絕其押後申請,黃遂撤回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案件將押後至4月19日開審,讓黃有時間閱讀有關文件、口供和立法會會議逐字紀錄。控方透露,控方首名證人將是特首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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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律師代表的黃毓民在庭外指,期待盤問梁振英,又預告將會盤問梁兩天,着記者屆時早點到法庭「霸位」。

黃毓民在庭上指,自己沒有律師代表,本身無法律專業訓練,閱讀文件和處理法律問題需時,又指自己公務繁忙,要求押後處理其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裁判官認為黃已有足夠時間預備,拒絕申請,要黃下午繼續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黃毓民稱未準備好,撤回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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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又申請押後開審,以待發出辯方證人傳票,和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指需時約兩個月。但裁判官認為可先聽取控方案情,屆時若有需要再押後,以等待辯方證人出庭,不同意押後開審。

黃毓民又指,自己因要處理證人傳票事宜,未有時間觀看案發時的影片,加上最近才收到會議紀錄騰本,閱讀需時。裁判官最後同意押後案件至4月19日開審。

【曲線?】文章說,「特事特辦」有利改革舊制度,可「超越庸常、突破慣例、提高效率」,但「特事特辦」容易被濫用,更指有些官員以「特事特辦」為名,實則「私事特辦」……報道:http://bit.ly/23w3ABE【特首特辦?】批民航處長自...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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