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角7警」事件的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去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向警察淋液體及拒捕,事隔一年被控1項襲警及4項拒捕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曾健超否認全部控罪。
控方傳召駐守機動部隊的警長畢宏達作供,他稱案發當晚凌晨3時20分左右,他在添馬公園附近掃蕩,驅散示威者離開花槽,其間他看見10呎前方有一名男子手持1公升水樽,似是想扔東西落龍和道。他上前捉住該男子,並大聲叫該男子「唔好掟嘢!」該男子轉身箍住他,他也隨即把對方箍住,二人其後跪在地上。他的同僚見狀上前協助,他便把該男子交給同僚,然後繼續驅散示威者。
【曲線?】文章說,「特事特辦」有利改革舊制度,可「超越庸常、突破慣例、提高效率」,但「特事特辦」容易被濫用,更指有些官員以「特事特辦」為名,實則「私事特辦」……報道:http://bit.ly/23w3ABE【特首特辦?】批民航處長自...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Sunday, April 1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