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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萬宗待免遣返聲請審批個案 目標7月修例 阻集團運人蛇到港 (10:24)

今年施政報告提到,政府將全面檢討免遣返聲請策略,入境處助理處長馮伯豪接受電視訪問時表示,最快希望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爭取修改法例,阻嚇人蛇集團運載非法入境者到港,從源頭減少他們來港申請免遣返聲請的機會。有關建議會在本月12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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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伯豪接受《講清講楚》訪問時指出,本港於1979年時因應有內地、澳門及越南非法入境者問題,訂立有關「未獲授權進境者」的法例,若有人士如船家安排他們來港,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500萬元,即使只參與讓有關人士停留本港,亦有機會被判入獄10年及罰款50萬元。

馮伯豪表示,法例阻嚇力高,但只針對來自三處地方人士,而現時經非法入境來港,再申請免遣返聲請爭取停留在港的人士,主要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及尼泊爾等9個國家,因此希望先修例,將9個國家人士納入法例,又指將繼續觀察形勢,「若有其他國家的非法入境人士多了,我們可隨時修改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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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現時滯留在港,等候免遣返聲請審批的個案有11,201宗,有達47%是經合法途徑來港,再提出申請免遣返聲請。馮伯豪指,政府有意效法美國及加拿大,設「入境前登記」程序,有意申請本港免遣返聲請程序人士,先得在當地以電子平台,向本港入境處提交資料預先審批,「審批通過了,航空公司才讓他們辦理登機證」。

馮補充,現時有達80%的合法來港免遣返聲請人士來自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及印尼,將來如實行有關措施,會先在這些國家落實,但不須先向其諮詢:「因為這是香港的入境管制,但當然禮貌上知會是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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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Saturday, April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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