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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販墟市走到商場街市:無底線的消費壟斷(文:梁志遠) (11:30)

在新春旺角發生因為街頭小販觸發的暴力騷亂之後,反對聲音表明:不能接受示威人士無底線的暴力行為。但同時間,遠在屯門良景邨的一角其實亦發生着一場涉及領展、建華(街市)及疑似黑幫人士,跟無牌小販的衝突事件;背後反映了更值得我們關注的無底線消費壟斷。

根據傳統左翼理論的分析,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積累主要依賴生產過程中,勞力價值的剝削。但晚近的理論已指出,除了是在工資及工時的剝削之外,現今的資本家其實更在消費環節進行二輪的消費剝削;而依靠的主要是消費市場(當然也包括土地)的壟斷。最普遍的例子是,資本家其實一直在人們平日衣、食、住、行的消費過程中,試圖謀取最大化的利潤。在香港的在地處境來說,住及行基本上還有政府較大程度的提供(如公營房屋及公共交通)或干預(如公營租金/售價控制及利潤加價干預)。但在衣與食(泛指日常購物及餐飲消費)的部分,卻主要是任由私人市場運作。而這種市場運作亦已由小規模及小資本的小販墟市,發展到連鎖的店舖、超市、商場、甚至是近來引起關注的集團街市。如果以時代發展的順序說明,我城消費設施的發展,或者可以依次分為小販墟市,連鎖超市及商場集團街市三個階段。

消費壟斷 衣食層面擴展

在最歷史悠久的小販墟市階段,城市居民主要都是選擇光顧街上,因着人流通道而自然形成的小販墟市。為了規範流動擺賣,殖民政府在建立其政權不久已向小販發出流動牌照,後期又發出固定牌照,設立公眾街市,試圖將流動小販安置納入室內。即使在公營房屋區域,亦有考慮一如私人大廈,在基座開設地舖小店,在邨內設立冬菇亭,也有小型商場及街坊街市,服務鄰近居民。但在自70年代開始,政府停止向小販發牌,連鎖超市漸次出現,更廣佈至所有區域。在部分發展商持有的私人屋苑,更出現同一集團全面壟斷所有零售設施的局面。在90年代,天水圍更爆出政府保證區內單一發展商,可以壟斷區內零售設施,避開商業競爭的醜聞。而壟斷範圍則全方位地擴及電訊、餐飲、藥品及娛樂設施等等,也擴展到全港每一個角落。

公共街市十室九空 購物「被選擇」

踏入2005年,領匯(現稱領展)上市更啟動了公營零售設施完全私營化的局面。作為最大的零售設施業主,房委會一下子將所有屬公眾資產的商場及停車場全數賣出。除了少數本港散戶之外,最大的股票持有者其實都是國際基金投資者,操控着租金水平及日常管理的實權。投資者看重的不再是必需的服務種類及居民的消費能力,而是租金收益及投資回報。除了大肆裝修加租,改變租戶組合以迎向高消費群之外,更妄顧社會責任,索性出售對居民十分重要的商場設施。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領展除了外判街市以外,最近更改變策略,與街市營運商合作,重新發展高檔街市;連剩下出售日常物品貨品的零售小店也悉數趕走;引起一如天水圍天耀邨居民及青衣長發街市商販的抗爭。雖然新的集團街市貌看似仍是以小店形式經營,但背後的老闆原來已屬同一集團所持有,前店店員原來只是集團的售貨員。在這種瘋狂的全面壟斷形勢之下,某些勢力人士當然不能再接受無牌小販的競爭存在,以至又發生良景邨的「管理員」無牌執法事件。或者,我們的社會已經由「買罐可樂都要去超市」,發展到「買隻鹹蛋都要去集團街市」的局面。事實上,隨着食環署經營的公共街市十室九空而面臨倒閉,市民可以選擇的零售設施買少見少;「被選擇」購物的困局已經形成。

生於亂世,除了要體察看不到的制度暴力之外,更要意識到無底線消費壟斷的形成及其可怕之處。說到底,行動最激烈的從來不是義憤不平的示威者,而是貌似激進市場原教旨主義者,實為超級壟斷集團的領展、街市營運商及一眾背後的既得利益者。

(原文載於2016年2月21日《明報》星期日生活。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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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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