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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在「總統」二字前要加上「女」字? (文:蔡玉萍) (18:23)

上星期六,台灣選民以一人一票的形式,選出了自己的領導人。上星期六,台灣選民也寫下了另一頁歷史——689萬的台灣選民把選票投給了一位女性,使民進黨的蔡英文成為了第一位華人女性首領。據估計,全球共有22位女性領袖,佔全球196位領袖的11%。包括蔡英文在內,亞洲目前只有孟加拉、南韓及台灣是由女性領導(如包括緬甸的昂山素姬則有4人)。正因為全球的政治領導權力一直由男性壟斷,我們順理成章認為總統必定是男性。因此當一位男性當選總統,很少傳媒會在「總統」前加上個「男」字以資識別。當馬英九當選台灣總統時,傳媒沒有大字標題「台灣選出了男總統」。「女」被加在總統兩字前,因她是例外,有異於我們習慣的性別認知。

蔡英文當選 不止是政治裝飾

蔡英文的當選因此在性別平等及女性地位上有一定的象徵意義。我說象徵意義是因為在很多地方,即使產生了一位女性領袖,也未必真的反映了男女平等或女性地位有改善。印度在2007至2012年也產生了首位女性總統(Pratibha Devisingh Patil),但印度的女性地位怎樣大家心中有數。有時,女性領袖只是一種裝飾(token),以選出一位女性來證明制度上沒有性別歧視,但實在的體制沒有改變,亦沒有增加女性參政的空間。有時候女性領袖也未必會特別關注性別議題,或特別積極爭取性別平等。英國著名的女性首相戴卓爾夫人就被批任內沒有為女性爭取任何權益。

但蔡英文的當選,似乎不止是一個政治裝飾。有別於其他亞洲的女性領導人只是繼承家族的政治遺產或是追隨男性親屬如父親的從政路,蔡英文並沒有龐大的家族政治後台。她的當選更可能反映了台灣社會女性地位在體制上受到的具體保障,及民間及建制上女性參政空間的大幅增加。台灣政府在過去20年在性別平等方面做了非常多的工作。台灣民間婦女運動的倡議及努力,促使台灣政府於2005年開始推動聯合國的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政策,讓政府各層級的組織及人員也開始重視性別平等的重要性。台灣1997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8年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1999年增訂刑法中妨害性自主罪章,確立法律條文中加入「性侵害」與「性自主」之概念;2002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2008年改為《性別工作平等法》);2004年頒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是全世界第一個這樣類型的法律;2005年通過《性騷擾防治法》,引入「性騷擾」概念。

設參政保障限額 打破男性壟斷

在政治上,為了鼓勵女性參政及抗衡現行政治體制中的男性壟斷對女性參政造成的負面影響,民進黨在1996年為黨內女性代表設置保障名額,要求至少四分之一的公職提名人為女性。2000年後,國民黨也引入相似的女性參政名額保障制度。2005年,台灣修憲,要求女性委員佔立法院總席次的15%。據台灣政治學者黃長玲估計,這保障制度設立後,台灣的女性參政比例由2004年的21.3%,上升至2012年,即上一次大選的33.6%。雖然很多人對為女性參政設立保障限額有保留,但台灣及很多其他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設立女性參政保障限額及在體制上保障女性的平等,是唯一可以打破千百年的男性壟斷政治權力的局面。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原文載於2016年1月22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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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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