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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之後】台灣 - 得來不易的表達自由(文: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19:03)

過去的周末,有朋友前去看台灣大選;蔡英文選前之夜,現在人人激動,朋友和旁邊的台灣人一起搖旗吶喊。完場後大家聊天,一位上了年紀的女士說:「民主選舉,我們才有了20年……這是我們爭取了很久才爭取回來的。」

台灣的民主人權之路的確不容易;和一些上了年紀的台灣社運朋友聊天,他們話語中總會提出「白色恐怖時期」;「白色恐怖時期」指自1949年至1992年期間,政府以針對中國共產黨叛亂為名推出《懲治叛亂條例》,實為鞏固威權體制的領導中心、並對於批評或反對政府以及國民黨者(當時的執政者為國民黨政府)任意冠上意圖顛覆政權之罪名,甚至扣上匪諜的帽子,進行濫捕、毆打、沒有財產,甚至濫殺。

由表達自由受阻而觸發美麗島事件

而1979年發生的美麗島事件,是台灣走向民主的一個轉捩點。在白色恐怖時期,主張民主自由及反對獨裁統治的人士一直都通過創辦雜誌來宣傳民主理念;而《美麗島》雜誌則於1979年5月創立,社員包括黃信介、許信良、呂秀蓮、施明德等,希望透過雜誌推動普選和民主;後來更籌組「人權紀念委員會」,打算於12月10日人權日於高雄舉行紀念集會,後來申請不得回覆,改為舉辦遊行。

《美麗島》雜誌自1979年5月創立後人起急升,到11月的發行量已達8萬冊,不過也招來不少惡意攻擊,其雜誌社位於各地的服務處多次遭破壞,創辦人黃信介的居所於到毀壞;雖然報警處理,但一直未有破案。而愈近人權日,《美麗島》各服務處受攻擊情況更趨嚴重。

而當局亦千方百計阻撓《美麗島》的人權日遊行,特地於前一天(12月9日)於高雄舉行宵禁,並以避免「妨礙交通與社會秩序」為由,禁止於次日的任何示威遊行活動──於是高雄市警察局就「名正言順」地就阻擋《美麗島》進行遊行宣傳,更逮捕《美麗島》的工作人員。此事激起全台各地,原本並無計劃參與人權日的支持民主人士,立即動身前往高雄,參與人權日遊行,並手持「火把」象徵普世人權的光環,至高雄大圓環舉行集會;但迅速被警方、憲兵及鎮暴部隊包圍,後來鎮暴部隊向民眾噴射催淚氣體以圖驅散民眾,觸發警民衝突。而政府當時就指揮新聞媒體一面倒指摘參與活動的市民,而把警察塑造成「受害者」。更於12月11日起於全台大舉拘捕相關人士,包括呂秀蓮、施明德、林義雄、陳菊等。而林義雄的母親及雙胞胎女兒,亦於2月28日被人以專業手法殺害,不少人都認為事件與國民黨政府有關。

事件除了引起國內騷動,也引起國際關注,包括國際特赦組織──當時於歐洲地區舉行活動希望當地人關注台灣的美麗島事件,希望藉此救援當時的政治犯。蔣經國政府受到了國際壓力,也容許國內報章刊登審訊過程及被告的陳辭,令民眾得知被告「犯案」的真正原委。美麗島事件之後,蔣經國政府受到國外及國內輿論壓力,及至1988年解除報禁。

鄭南榕 – 為捍衛言論自由而自焚

雖然解除了報禁,但當時的台灣人民仍未能享有真正的言論自由;1988年12月10日,《自由時代周刊》刊登旅日法政學者許世楷所撰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及後鄭南榕被政府以涉嫌叛亂偵辦;鄭南榕認為此應屬言論自由,政府打壓無理,表示自己將會堅持反抗而抵死不從,更表示:「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在雜誌社展開71天的自囚;及後於警方欲強行拘捕之際,投擲汽油彈自焚。及後於1990年爆發野百合運動,促使政府開放言論空間及推動民主;台灣人的出版和言論自由,也是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的百花齊放。

言論自由 - 人權和民主的基石

而台灣在這段白色恐怖的時間未有受到國際人權公約機制的保護。雖然中華民國曾於1967年簽署保障此國民表達自由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保障「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不過隨着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此公約在白色恐怖時期,一直都未有於台灣落實。

台灣此後都一直未成為聯合國成員國,但隨着台灣逐漸解除對言論的箝制,人權也開始受到較多的討論和關注,蔣經國及李登輝政府亦受到國內外壓力而逐步推動民主化;1996年開始實行普選總統;2000年後,政府將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納入本地法律,有關法案於2009年獲得通過,並主動向聯合國提交。

台灣人的言論自由得到保障、不同政見的媒體百花齊放、出版商和作者能在無憂的自由出版任何書籍和發表任何文章,也是推動民主、人權和社會制度走向成熟的必要條件;有助台灣走向完善的選舉和政治體制。

香港:倒退的言論自由

另一端的香港,言論自由卻有日益倒退的迹象;近十多年來電台名嘴被封咪、記者在採訪期間被拘捕、甚至被攻擊的情況已令人憂心不已;甚至近日懷疑有人因在香港出版和售賣所謂「禁書」(但在香港沒有被禁)而被失蹤;事件更導致有其他出版商因此取消類似題材的出版計劃,正正表示寒蟬效應,已在此城形成。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於2013年就香港實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發表的審議結論,亦對香港新聞和表達自由表示關注。

台灣是因媒體日益百花齊放,而促使政府和社會一再推展和完善其民主選舉和人權保障制度;但當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有日益收窄,漸變為一言堂之時,我們的民主選舉及保障人權的制度就更無法推展。要爭取香港真正的民主與普選,便要從捍衛我們的表達、出版和新聞自由開始!

參考資料 / 延伸閱讀:

台灣大百科全書:鄭南榕自焚事件

鄭南榕、李敖與陳水扁的《自由時代》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台灣)

李筱峰:美麗島事件的回顧與省思

中華民國檔案管理局:美麗島事件檔案資訊網

[景美人權園區開幕] Klaus Walter憶美麗島政治犯 盼台關切世界人權

維基百科: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就香港特區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次報告發表其審議結論

原文載於《評台》網站。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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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文摘 on Tuesday, January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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