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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一地兩檢」(文:陳文敏) (10:10)

「一地兩檢」不單涉及香港執行內地法律的憲制問題,更困難的是國內實施出入境管制,國內人士離境須先獲批准,《基本法》亦明確規定,內地人士來港必須獲得公安機關的批准,這令香港的情况有別於世界其他實施「一地兩檢」的地區。

由於香港的地位特殊,若有內地孕婦打算來港產子,或內地人士來香港碰碰運氣找尋工作,或一些不法分子打算來港做些非法勾當,甚至是一些疆獨或藏獨分子,或一些民運或維權人士,他們只要弄到一張高鐵車票,便可直達九龍站,這會令在九龍站的內地出入境管制區面對沉重的壓力,一方面可能要進駐大量人手,另一方面一旦涉及執法問題便會出現不少憲制問題。

特首高調指沒有「一地兩檢」高鐵便沒有經濟效益,這是否言過其實?當初政府考慮高鐵項目時,其實亦有考慮「兩地兩檢」。事實上,高鐵最大的效益是大大縮短了行程的時間,「歐洲之星」之受歡迎是因為只需三小時便可以由倫敦市中心直達巴黎市中心, 乘坐鐵路與乘坐飛機要提前往機場所需的時間相差無幾,而且中途接駁方便,而非「一地兩檢」。同樣地,高鐵大大縮短交通時間,前往廣州只需四十八分鐘,並方便接駁內地鐵路系統,令前往北京或上海只需八小時。只要在高鐵車站設專門檢查通道,過關出境只需很短的時間,「兩地兩檢」並不會減低高鐵的吸引力,涉及的困難亦遠比「一地兩檢」為低。

「一地兩檢」主要是處理在當地車站的出境的問題,故在倫敦上車可同時通過英國和法國的管制,但在巴黎上車則在巴黎通過法國和英國的管制,而非讓所有旅客湧到倫敦才處理出入境管制。同樣地,若要實行「一地兩檢」,便得同時在各高鐵沿線車站實施一地兩檢,這在實際上可行嗎?

在車上進行檢查是另一值得考慮的方案,當中一個困難是由九龍站到福田站只需十四分鐘,但若高鐵的對象並非短途旅客,那前往福田的旅客便得從福田的特別通道通關,在車上進行檢查只會在福田站後才進行,這又是否一個折衷方案?

原文載於《明報》副刊(2015年12月23日)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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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December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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