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TB」(tomboy)的無業男於女同志交友軟件結識一名20多歲的女同性戀者,他涉去年在酒店強姦及非禮該名女同性戀者,於高等法院受審。法官邱智立今(8日)完成引導陪審團後,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早上約11時起退庭商議,經過5個半小時後,以大比數5比2裁定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以及一致裁定他非禮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他聞言點頭示意及向陪審團鞠躬,邱官向陪審團稱司法制度公正和寧縱無枉。辯方律師其後向被告表示「小心做人」、「得到教訓」。
男子曾子豪(30歲)否認去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非禮及強姦X。控方案情指出,曾子豪前年以用戶名「JAN」在女同志交友軟件「Butterfly」與X結識,數月後與X討論性虐(SM),案發當天兩人相約在酒店進行性虐。
X早前供稱,曾子豪事前隱瞞性別並誤導她,X稱呼他為「姐姐」時,曾子豪沒否認。案發時X的下體遭異物插入,她懷疑曾子豪是男人並推開他。X以為那是性玩具,得知是曾子豪的陽具形容對方「好變態」。
曾子豪自辯稱,案發時不清楚「TB」準確的意思,他知悉「Butterfly」是女同志軟件,但不知是專屬女同志的軟件,又稱軟件沒禁止男性使用,表示在網絡上「大家唔會好認真看待」,而且自己明顯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