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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辯方稱被告撞向警屬意外 控方專家證人嶺大學者下午作供 (14:07)

《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3罪,案件今(2日)進入第5天審訊。拘捕被告的警員朱冠強繼續作供,他認為被告蓄意撞向警員;辯方反指事件是意外,否則為何警員不用企圖謀殺罪拘捕被告,朱冠強則堅稱瘋狂駕駛罪較適合。控方現正傳召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聆訊下午繼續。

警員朱冠強供稱,撞擊發生後,他和同事移動被告到行人路後,以瘋狂駕駛罪及煽動教唆分裂國家罪拘捕被告,因被告以電單車撞向警方防線,危害警察安全;另因被告背後插着寫上「光時」旗幟。朱冠強同時承認,當時並沒有向被告施行警誡。

對於朱冠強早前憶述,他閃避電單車時,手上盾牌被電單車撞至飛脫,辯方盤問時反指出,片段顯示朱冠強當時將盾牌舉高,並擲向電單車,朱冠強否認。辯方問他為何沒將盾牌被撞至飛脫一事記錄在口供,朱冠強回應他庭上看片後,才仔細記得當日撞擊情況。

提供行車記錄儀影片的私家車司機劉志輝作供稱,他看到電單車高速駛過其私家車,並撞到前方警察,由於事發突然,當時感覺很震驚。控方之後傳召專家證人劉智鵬出庭,先確認其履歷,又透露他曾在家事法庭就中國傳統婚姻提供專家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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