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今日(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案件不設陪審團,由3名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共同審理。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等共3罪,他今日否認所有控罪。法官杜麗冰開庭時表示,法庭得悉有人在法庭內拍照,現已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她提醒旁聽者不得在法庭內攝影及繪圖,否則會被檢控。據了解,懷疑拍照的是兩名中年男子,兩人在庭內拍攝公眾席及記者席,有警員到場處理事件。
被告唐英傑(24歲)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及大律師陳碧琪代表,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唐英傑共被控3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交替控罪。
法庭內及延伸部分的記者席及公眾席均滿座,現場的旁聽記者及公眾有近百人,多名外國駐港領事館人員亦有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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