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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向水炮車擲磚被加刑改判勞教中心 上訴庭:判感化「過分寬容」對被告沒好處 (17:00)

民陣去年元旦發起大遊行,18歲男生於灣仔向水炮車擲磚及藏有槌等,他承認刑事毁壞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後,被判感化18個月。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於東區裁判法院申請刑期覆核遭拒,早前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批准覆核申請,改判男生入勞教中心。上訴庭今(21日)頒下判辭,表示被告向水炮車丟磚,明顯挑戰水炮車所代表的權威,判感化令「過分寬容」,最終對被告沒有好處。

被告陳業云(18歲)為港大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學生,去年8月被裁判官錢禮判感化18個月,今年6月被上訴庭改判入勞教中心。上訴庭在判辭表示,民陣當日發起遊行,被告在暴動和騷亂期間向水炮車丟磚,不只是損毁水炮車,更是挑戰水炮車所代表的法律、秩序和權威。上訴庭強調,被告的行為會造成漣漪效應,激起旁人仿效,相信不是一時衝動。

原審裁判官錢禮判決未提上訴庭案例 過分側重更生 

上訴庭提到,律政司曾向原審裁判官錢禮申請刑期覆核被拒,錢禮當時沒有在庭上播放事發片段,做法十分奇怪,亦忽視了案件的嚴重性。上訴庭表示,雖然錢禮是資深的裁判官,但她僅以簡短字眼交代維持原判的理由,沒有提及上訴庭的同類型案例;上訴庭已在多宗未成年被告的刑期覆核案表明量刑原則,惟錢禮過分側重更生因素,忽視控罪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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