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4日)表示,去年初至今很多工友開工不足,無法達到申領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工時要求,構成「雙重打擊」,故政府將向立法會財委會交文件,建議將職津的非單親住戶基本工時要求每月最低144小時降至72小時,為期1年,目標是鼓勵就業及幫助更多基層住戶,料新安排下將有2.4萬個新增個案,涉一筆過開支9.5億元。
羅致光同時宣布,取消以個人為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以調撥資源處理近期大增的職津申請。他指出,95%領取交津市民均可申領放寬後的職津要求,改為申請職津後可獲更多津貼,現時交津只有300元或600元,日後有兩名小朋友的4人家庭成員合併工時達72小時,可獲3800元職津;若工時達192小時,可獲4200元,遠多於交津。
另外,羅致光稱考慮到剛失業者可能超出食物銀行的資產要求上限,會暫時放寬食物銀行申請人的資產上限,4人家庭資產上限由26.4萬元上調至54.8萬元,1人家庭由9.9萬元上調至26.6萬元。他表示,以上3項安排均擬於6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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