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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接待員男文員電話滋擾警員判感化1年 (15:00)

去年5月,網上流傳一張警員電話號碼相片,27歲女接待員用其母親登記的電話,於一天半內向兩名女警打出8次電話;32歲男文員亦在半天內,向該兩名女警打電話7次。兩人早前承認各一項不斷打電話罪,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稱其中一人因對社會的無力感而犯案,裁判官表示「有無力感都唔使搞警察㗎」,但接納兩人有悔意,故判兩人感化12個月。

兩名被告為接待員黎芷欣(27歲)及文員莫震熙(32歲)。兩人被控於上年5月27日,在香港無合理因由,不斷打電話給女高級警員56170及女偵緝警長55519,旨在對其造成煩擾。

辯方求情時表示,兩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亦有悔意,並指出莫震熙只是因為對社會有無力感而犯案。不過,裁判官劉綺雲拒絕接納,說「有無力感都唔使搞警察㗎」,並表示若兩人的解釋是因不滿警方的處事手法而犯案,才會接納。

劉官判刑時指出,雖然案件對事主做成很大影響,但由於打電話的次數不多,每次時長只是約數秒,兩人亦有悔意,故此判處兩人感化12個月,並寄語兩人要珍惜機會,不要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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