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衝突,其間一名20歲無業男與兩名持相反意見女子打鬥,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付500元訟費。
被告為無業黃卓熙(20歲)承認於今年2月2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公眾地方,與李秋芝及宋晞綸參與非法打鬥。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報告內容正面,亦引述報告指出,被告當日只是一時衝動,並沒有預謀,現已深感後悔。主任裁判官錢禮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被告與其他人在案發現場叫口號及展示標語,其間李秋芝及宋晞綸等人帶着揚聲器及大小不同的國旗出現。李秋芝及宋晞綸邊向人群揮動國旗邊跳舞,示威群眾一度四散避開,惟雙方終仍發生衝突。被告、李秋芝及宋晞綸與他人一同打鬥,其間被告用右腳踢了宋晞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