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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研調查:六成二受訪者反對警方修改傳媒定義 (17:30)

警方上月修改《警察通例》下有關傳媒代表的定義,剔除認可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香港民意研究所發表一項調查結果,在整體11,423個受訪樣本中,經過加權後,有62%受訪者反對警方做法,有36%受訪者支持。若以政治取態區分,「民主派」支持者當中,97%反對警方做法;而「非民主派」支持者則有65%支持、31%反對。

香港民研「我們香港人意見群組調查」於9月30日下午5時至10月5日下午3時,以電郵接觸群組成員,並於網上完成調查,成功收回11,423個樣本。

受訪者被問,「警方近日修訂傳媒代表定義,只認可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以及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亦不承認大部分學生媒體和近期成立的網媒。你有多支持或反對這個做法? 」結果顯示,有62%受訪者反對警方做法,有36%支持。9629名「民主派」支持者當中,97%反對警方做法;而952名「非民主派」支持者則有65%支持、31%反對。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分析指出,對於非民主派亦有逾三成人反對警方做法,他認為與現時網媒成為潮流有關。他解釋稱,非民主派習慣透過網媒收取資訊,習慣在網上看新聞,他們反對警方的做法可能是因為資訊渠道受限制。

杜耀明表示,香港記者協會數月前公布最新的香港新聞自由指數調查結果,分數是有紀錄以來新低,新聞界面臨3個主要問題,包括採訪時受到人身威脅、獲得報道所需資訊出現困難、沒有足夠法例保障採訪。他認為,香港民研今次的調查結果,與記協調查結果一脈相承,警方修訂警察通例,壟斷記者定義,縮減記者取得資訊的範圍,也沒有法例保障。

他表示,警方修訂通例前,也不是對他們「認可」傳媒的待遇特別好,記協亦多次發表聲明抗議警方粗暴對待記者,過去記者的經歷「都係坎坷」,認為警方修訂通例只會令雙方關係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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