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警局上月23日在粵港東南面內地海域截獲一艘涉非法越境的快艇,拘捕12名香港男女。船上3名青年同涉及去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前藏有武器一案,案件今(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缺席聆訊。控方稱,從內地的執法機關得悉,3人現被扣押於內地。裁判官向3人發出拘捕令,並撤銷其擔保。
涉案5人依次為黃振強(21歲)、工程人員吳智鴻(23歲)、公開大學學生張俊富(22歲)、無業的張銘裕(20歲)、IVE學生嚴文謙(21歲)。5人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
首兩名被告被捕後還押至今,其餘3名被告早前獲准保釋。辯方甫開庭時表示無法聯絡該3人,控方確認他們在內地被截獲及扣查。其中張俊富的胞弟曾以3萬元現金作人事擔保,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辭,下令充公人事擔保金。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首兩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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