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平安夜民間發起商場「和你Sing」示威,26歲裝修工人被指在尖沙嘴海港城腳踢警員,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原定今(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惟控方在開審前表示因發現到一條傳媒片段,顯示被告並非施襲者,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控罪獲撤銷。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曾從後「攬住」警員,屬自招嫌疑,拒批訟費申請。
被告孫嘉偉(26歲),報稱裝修工人,原被控於去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內襲擊警員A。
控方在開審前稱,他們在定下審期後才發現一條由SocREC社會記錄頻道拍攝的片段,片段所見腳踢警員的施襲者不是被告,被告僅在警員追捕時,作出從後「攬住」警員的動作。控方發現片段後已立即披露予辯方,並在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
辯方就訟費提出申請,但裁判官指出,在片段中的被告身穿黑衣黑褲及黑色連身帽,與施襲者的身形、外觀都十分相似,加上被告從後抱着追捕施襲者的便衣警員,令警員難以分辨,誤以為被告就是施襲者,裁定被告屬於自招嫌疑,拒批出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