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一度佔領會議廳。藝人王宗堯、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人早前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暴動等罪,今日(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5宗案件均押後至本月20日於區域法院審理。
11名被告涉及5宗案件,分別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21歲)、學生羅樂生(20歲)、運輸工人何俊諺(22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網媒記者馬啟聰(30歲)、藝人王宗堯(41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社運人士劉頴匡(26歲)及吳智勇(25歲)。
11名被告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暴動罪。潘浩超另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及刑事損毁共3罪。除了畢慧芬及潘浩超另涉其他案件,其餘被告續准保釋。
畢慧芬散庭後向旁聽公眾致謝,劉頴匡離開法院時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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