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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稱遭電筒綠光照射感眼痛 男學生涉普通襲擊准保釋 (14:30)

今年1月,一名男學生在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外舉機拍攝,及後被便衣警員拘捕。一名警長稱當時遭男生以電筒照射,事後眼部疼痛。事隔逾半年,男生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獲准以7000元現金保釋至9月14日再訊,其間不准離港,以及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何梓洋(24歲)報稱為學生,被控於今年1月14日在深水埗欽州街37K號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襲擊警長3712。

據了解,當時有便衣警員於美食廣場走近被告,懷疑被告以手機向警員拍照。警員稱目睹被告手持疑似電筒的物體,發出綠光照射,被告當場被捕。其中一名警長稱事後眼部感疼痛需求醫,但毋須留院診治。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4日再訊,以待索取控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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