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5日有巿民發起「國際民主日」遊行,其間兩名青年涉以扳手(又稱士巴拿)及膠水破壞港鐵天后站的售票機和八達通增值機,以及沒有付款乘搭港鐵。兩人早前認罪,今(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罰款500元。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稱,兩人破壞港鐵設施的規模不算小,但考慮到他們已還押兩星期,加上已向港鐵賠償逾4萬元,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合適的選擇。
3名被告依次為醫療器材維修技工李學文(23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許嘉喬(22歲)及學生陳永鏘(22歲)。首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3人另外各被控一項進入及乘坐交通工具而沒有繳交車費罪。
首兩名被告還押至今午判刑,第三被告早前被判罰款。辯方求情稱,感化官對兩名被告的評價正面,建議兩人履行社會服務令。代表首被告的律師表示,他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負責維修病房儀器,僱主十分滿意其表現。裁判官判刑時,被告有親友在旁聽席激動落淚。
相關字詞﹕刑事損壞 進入及乘坐交通工具而沒有繳交車費 社會服務令 港鐵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