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早(17日)稱,倘中央認為必要,犯「港區國安法」者在內地受審是選項。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下午對此表示,在現有的《逃犯條例》下,不可將港人送往內地受審;條例現時無修改,仍然適用。
唐英年指出,如果「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要考慮如何與現有法律「適應和完善」。他強調香港依法辦事,有《基本法》保障,法例不可以與《基本法》有牴觸。被問到港區國安法會否在7月通過,唐英年稱不知道。他又說,任何機構在香港也需要守法。
由唐英年任會長的香港友好協進會,今日邀請特首林鄭月娥就「港區國安法」溝通,會後唐英年表示,林鄭月娥在會上主要聽取意見,有青年成員表達支持立法,以及提出商界關注在具體條文公布後,林鄭月娥會否再聽意見。
港區國安法 相關報道:
譚耀宗:涉外國勢力干預港事務應由中央處理 移交內地受審是選項
相關字詞﹕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 港版國安法 23條 23條立法 國安法香港 基本法附件三 香港國安法 國家安全法 人大 基本法 國安法內容 人大會議 一國兩制 基本法23條 唐英年 林鄭月娥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