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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中港商駐港人員持械 李家超拒評 會否保證不「送中」審 稱未有條文討論不實際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正草擬「港區國安法」,本報接獲消息稱,中央與港方代表曾討論內地駐港國安人員是否可合法持械問題,由警務處向相關人員發許可證。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接受本報訪問時不予評論,但稱香港有法律管制槍械,強調任何來港執法人員均須守法。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稱中央對香港嚴重危害國安的案件保留管轄權,被問到會否保證港人不被「送中」審判,李家超未有作此保證,認為在法律條文出台前評論是不切實際,重申國安法生效後,《基本法》保障的人權會繼續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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