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去年11月發起「三罷」行動,清晨有人在長沙灣港鐵站外堵路及縱火。女副學士生被搜出鐵槌和摺刀等物品而被控兩罪,她還押逾4個月後,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六次申請保釋。裁判官最終批准她以10萬元現金、20萬元人事擔保,以及每晚8時至翌晨7時守宵禁令等條件保釋。
被告為韓德芳(19歲)被控各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早前已排期下周聆訊,惟因受疫情影響而取消,改期6月8至9日開審。
裁判官今批准被告以20萬元人事擔保、10萬元現金、每晚8時至翌晨7時守宵禁令、禁足長沙灣體育館一帶等條件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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