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昨日(3日)再去信廣播處長梁家榮,就2月14日及2月28日播出的港台《頭條新聞》節目作出投訴,並稱會去信通訊局投訴。信中指出,警務處一向尊重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但認為「嬉笑怒罵」只是表達手法,節目內容必須建基於事實,當中的「驚方信息」環節更會令觀眾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誤解警隊。
信中指出,自去年6月反修例示威活動開始,《頭條新聞》從沒有譴責或批評暴徒破壞商舖、四處堵路、縱火、嚴重傷人等暴行,亦從來沒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的人。
鄧炳強於信中反駁節目內容,表示警察無取消巡邏或囤積抗疫物資,警隊只是按工作需要向政府物流服務署申領防疫保護裝備,並嚴謹跟從內部指引分發予前線人員使用。
對於節目以「嬉笑怒罵」方式描述11宗發生於去年6月中至本年1月底,被列為沒有可疑的有人死亡案件,鄧炳強認為主持人的演繹方式只會令人認為警察調查不認真、工作不專業。
上述信件以警務處長名義發出,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