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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Q&A|郭榮鏗任建峰被投訴專業失當 若成立須付至少數十萬訟費 一文看法律界紀律聆訊如何進行 (17:08)

律政司長林定國日前表示,已就被通緝者大律師郭榮鏗和事務律師任建峰的專業失當行為,分別向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投訴【相關報道:林定國向兩律師會投訴郭榮鏗任建峰】。郭榮鏗及任建峰現時身處海外,紀律聆訊將如何進行?他們是否需要支付紀律聆訊費用?明報電子平台組邀請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解答有關紀律聆訊的疑團。

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接獲律政司的投訴後,下一步怎樣做?

答:律師會收到專業操守不當行為的投訴後,會進行調查並考慮是否交給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作進一步跟進。如發現涉及較嚴重的不當行為,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會轉介個案予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召集人會根據法律程序任命具法定權力的律師紀律審裁組。律師紀律審裁組有權對被涉嫌專業不當的律師罰款、予以譴責、暫停其執業律師資格(俗稱停牌)、或在律師登記冊上將其除名(俗稱釘牌)。

大律師公會對被投訴的大律師亦有類似的程序,根據法律第159P章《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法律程序規則》任命具法定權力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對涉嫌專業行為不當的大律師進行類似的處置。

審裁組成員如何組成?

答:大律師及律師紀律審裁組成員及召集人,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他們分別組成大律師紀律審裁團律師紀律審裁團,若有需要就個別大律師或律師進行紀律聆訊,便會按上述名單中選取審裁組成員。

紀律審裁組由3人組成,其中2人是大律師/律師,另一人是非大律師/律師的審裁員,可以來自各行各業,一般是在其行業內有聲望的人。

若郭榮鏗及任建峰身處海外,紀律聆訊將如何進行?

答:首先,有關審裁組可能要申請海外派送文件或以替代方式派送(substituted service),例如在中英文報章登廣告、電郵派送、或將文件派往最後已知可能找到對方的地址。

若審裁組已派送文件,但兩人仍沒有出席聆訊,審裁組可在該方缺席下,進行聆訊及作出裁定;另外,假如申請人(即律師會或大律師公會一方)缺席聆訊,紀律審裁組可運用酌情權決定不進行聆訊並拒絕有關申請。

律師會前會長、法律界議員林新強日前表示,估計聆訊一般需時1至2年,而律師會未設遙距聆訊,相信被投訴人要回港才能答辯。

如何保障被投訴人在聆訊中的利益?紀律聆訊會否公開進行?

答:被投訴的大律師或律師可以在紀律聆訊中委託律師或大律師代表。

大律師及律師紀律審裁組的紀律聆訊過程,以及涉及的文件均不會公開,但兩律師組織會公布聆訊結果及相關懲罰,詳情可參考大律師公會律師會網頁。

紀律聆訊的費用包括什麼?需由誰支付?

答:大律師及律師紀律審裁組的紀律聆訊,牽涉相關人員的費用,包括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檢控員和審裁組書記等,一般由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以及律政司等墊支,以便展開相關程序;在紀律聆訊結束後,由敗訴一方支付相關費用,即被裁定專業失當的大律師或律師支付。 

紀律審裁組聆訊訟費的計算基準,是由高等法院聆案官按「完全彌償基準」評定,一般而言,包括每名有份處理紀律聆訊的大律師或律師成員的費用,每小時費用為數千元起,另有準備紀律聆訊及出席紀律聆訊等的時間,整體金額不菲,可達數十萬元。

林新強早前稱,律師會墊支的費用,會向律政司申索,但他稱律政司經常「拖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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