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控告一名警察涉去年11月在西灣河近距離向示威者開槍。許智峯今(11日)表示,法庭已受理其中3項控罪的申請,將傳召涉事警察出庭應訊。6月16日報道:立法會擲惡臭物 行管會追許智峯陳志全朱凱廸共逾25萬清潔費
許智峯表示,法庭受理他就「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以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控罪的私人檢控申請,但拒絕「意圖謀殺」和「發射彈藥而其方式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控罪的申請。他指出,法庭將發出傳票,要求當日開槍的警察出庭應訊。
許智峯表示,今次屬反修例風波以來,首次有警察因涉使用非法武力而遭受檢控,形容是次申請獲批的意義重大。他認為,私人檢控容許律政司中途介入案件,甚至作出撤控的決定,但律政司既然「口口聲聲講司法獨立」,今次應交由法庭自行處理本案,以彰顯公義。
至於法庭早前受理許智峯私人檢控的士司機鄭國泉的案件,許智峯指出,案件已排期8月17日進行聆訊,鄭國泉屆時須到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