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歲婦人昨(28日)在大埔富亨邨採摘野菇,今日(29日)煮菇進食後疑中毒入院,情況穩定。由於她已吃下全部野菇,故衛生防護中心無法化驗野菇種類或是否含有毒素。
事主昨在富亨邨大埔商會幼稚園路邊採摘野菇,今日在家中以滾水煮菇5分鐘後進食,約兩小時後出現腹痛、惡心、嘔吐和腹瀉等徵狀,到大埔那打素醫院急症室求醫,並入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衛生防護中心指出,進食菇類引致的食物中毒一般為急性,病徵通常包括進食後短時間內出現惡心、嘔吐和腹痛等腸道徵狀,部分菇種或令人大量流汗、出現幻覺、昏迷或其他神經系統病徵和肝衰竭,嚴重更可致命。中心表示,由於市民難於辨別該野菇是否適宜食用,故不應採摘野生菇類進食;若懷疑因進食菇類引致食物中毒,應立即求醫,並帶同剩餘菇菌供辨識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