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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偷拍敗露遭勒索20萬 官指比搶劫更嚴重 兩男判囚40及41個月 (17:44)

嫖客召妓時偷拍性交過程,被妓女發現,妓女即致電其他人支援。3名男子到達現場後掌摑嫖客,搶去他的手機,迫他說出提款卡密碼,從其戶口提取了5900元,又要求他翌日交出20萬,否則騷擾他的家人。其中兩名男子早前承認搶劫及勒索罪,今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1個月及40個月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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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指,雖然嫖客未經妓女同意偷拍,行為不太妥當,但不應成為被告蘇亦烜(21歲)及葉嘉湛(22歲)勒索的藉口。縱使被告使用的暴力不算最嚴重,但被告拿取事主的提款卡提款,又在單位內禁錮他一個多小時,相比其他涉及多於一人的非持械搶劫,嚴重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辯方求情稱被告對事件不甚了解,只是幫朋友,但法官認為被告在妓女致電後5分鐘內到達,相信二人與妓女有協定,不如辯方所說的無知。

法官判處次被告監禁41個月,而首被告因長期捐助慈善團體,被判囚40個月3周,二人亦須分別向事主賠償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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