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5次不誠實案底的75歲無業漢,2013年2月向65歲女保安聲稱,認識很多官員,可助她申請公屋,及後訛稱申請成功,向女保安騙取4萬元「裝修費」,其後失去聯絡。七旬無業漢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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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陳調昌(75歲)患有白內障和過千度近視,又患有高血壓須每天服藥。被告有4歲半的兒子和52歲的妻子在內地,犯案是因為2012年尾發現妻子有腫瘤,要為太太籌醫療費用,對犯案非常有悔意,望能輕判,使被告能盡快與妻兒團聚。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可說是騙取了事主的「棺材本」,判刑須反映罪行嚴重性,被告在1980年至2008年間有多項案底,其中5項涉及不誠實罪行,可說是積犯。惟考慮到被告已75歲,還押期間已歸還4萬元予事主,希望能予被告最寬大判刑。裁判官以12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和已還錢,減刑至6星期監禁。
裁判官指,被告已還押兩星期,相信不用再服刑太久,又告誡被告:「如果真係有個4歲嘅仔好錫佢,就唔好再做呢啲偷呃拐騙嘅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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