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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被指打針出錯損病人坐骨神經 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不成立 (15:22)

私人執業醫生李潤生涉為女病人打針治療耳水不平衡,卻導致其右邊坐骨神經線受損,被控一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一致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病人在注射後出現痛楚,與注射出錯有關,今判李潤生專業失德不成立。

案情指,李潤生於2009年5月3日為女病人麥燕娟打針治療耳水不平衡後,麥的右腿開始軟弱無力,並聲稱有肌肉萎縮,遂投訴李注射方法錯誤,致其右邊坐骨神經線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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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律師在結案陳辭強調,即使在注射方法正確下,亦有可能出現意外,故不能用女病人在注射後身體出現痛楚,證明李的注射方法有問題。他表示,上一次審訊時,李潤生曾示範如何為病人注射,但那次僅是示範,不能完全作李為病人注射的真實情況,李在作供時亦精準地說出為病人注射的部位,是在其右臀部右上方中間位置。

大律師又根據李潤生的診所紀錄,指病人5月3日接受注射後,第二次求診是在同年5月16日,相隔差不多兩星期,但病人當時沒提出任何投訴,也有付款,相反在翌日第三次求診時始表示「你打到我隻腳咁,我唔會畀(錢)」,質疑病人若在5月3日被注射後出現問題,為何在兩星期後第二次求診時沒投訴。

控方在結案陳辭時表示,此意外是「事出必有因」(things happen with good reason),因李潤生無論在注射方向、部位,以至注射方法上均出現問題。他又反駁指出,上一次要求李在示範時提供注射的角度及位置等,不明為何不能作準。控方亦表示,李在病人右腿出現問題後,提供免費治療,是因為李知道自己的治療方法出現問題(he knew something wrong),而李亦不可能用目測方法為病人注射。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表示,病人麥燕娟即使在注射後右腳感痛而求診多個西醫,亦曾求診東區醫院專科門診,但其醫療報告顯示,其下肢麻痺與坐骨神經線受損無關,亦沒出現肌肉萎縮;另質疑為何病人在認為李潤生注射方法不當後,仍繼續求診,加上其聲稱的覆診日期與李的診所紀錄不合,故認為證據不足。

李潤生聞判後在庭外表示「鬆一口氣」及「心安理得」。麥列菲菲則在判決後表示,最安全的注射方法應要先摸骨確定位置,「就咁睇未必正確」,故亦有可能注射出現問題,惟今次病人再求診的醫生也證明其下肢麻痺與坐骨神經線受損無關,故判決李潤生專業失德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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