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被指藉「做儀式、消災劫」為名,誘騙17歲女街坊到時鐘酒店,稱可「做一些儀式」,為其胞妹消除災劫,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13項 「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案件今日提訊, 押後至下月11日轉介文件, 並將在高等法院審理。
被告李國明(49 歲)早前被控兩項強姦罪,今控方修訂控罪, 改控猥褻侵犯及 「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控罪指出, 被告於去年4月在藍田非禮女事主X, 又於去年6月至8月其間藉詞要幫X消災, 而與X的姊姊Y有非法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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