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寬頻推銷員被指在宣傳海報前推銷,事後被控未獲批准展示海報,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罰款2000 元。
推銷員其後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並獲判勝訴、撤銷定罪及罰款。律政司一方今於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法官批准上訴至終院。案件排期於6月7日處理。
早前的裁決指出,推銷員謝文飛於2014年9月在荃灣富華中心外的行人天橋上,向一名女士推銷有線寬頻計劃,當時他背後有一個紙架,上面貼有4張有線寬頻海報,並與他相距不足半呎,被指未獲批准展示海報,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法官去年基於不能排除涉案的海報於謝到達現場前,由其他人貼上,及「展示」一詞的定義過廣,推翻原審裁判,裁定謝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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