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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打警長額頭脫罪 鳩鳴團友聞判鼓掌遭趕離庭 (18:24)

旺角鳩鳴團於去年4月26日在旺角「鳩鳴」,地產經紀被指在人群中伸右手拍打警長的左額頭。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受襲警長指當日遇襲後追截施襲者, 追出5至7米後把對方制服在地。辯方指當時情況混亂,警長或認錯人。裁判官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在庭旁聽的數名鳩鳴團友拍手鼓掌,被裁判官立即趕離法庭。

被告陳榮輝(56歲)否認襲警罪受審。裁判官指法庭不能肯定是否被告拍警長額頭,即使警長看到施襲者,亦只是一瞥,而被告則在數秒後在一個不同地方被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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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February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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