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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與警權】南韓抗爭的雞蛋與高牆(文: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01:14)

近年,韓風來襲,流行文化的韓風,氣勢不可檔;但在流行文化之外,不少朋友對南韓民間團體的抗爭,相信都有一定的印象 – 十年前反世貿的韓農,還有近年電影《逆權大狀》、《逆權師奶》中所勾勒的種種南韓人民的抗爭,還有,他們抗爭時,所要面對的高牆。

南韓人民從獨裁政府一路走來,面對社會的不公義,往往會不平則鳴;剛過去的周末,53個勞工團體及公民組織發起遊行,反對政府提出有利商界的勞工改革,以及新的國教政策 - 強制統一修訂歷史教科書而有粉飾過往獨裁統治之嫌;主辦方表示,約有13萬人參與示威;這是繼2008年以來最大規模的抗議活動 – 當年南韓人擔心美國牛肉會傳入瘋牛症,於是在首爾舉辦燭光集會,反對南韓政府恢復美國牛肉入口。示威持續近兩個月,高峰期有十萬人參與。直至內閣總辭、總統道歉、政府與美國達成協議,拒絕入口逾三十個月大的牛隻,以減低瘋牛症風險,示威才告一段落。

其實南韓人的不平則鳴一點也不容易,他們也面對着重重的高牆;2008年的示威,南韓警方出動警棍毆打示威者,亦多次近距離發射水炮及滅火筒驅散和平集會人士,甚至將水炮直射示威人士的頭部,令其受傷,有些人甚至視力、聽覺永久受損。而上周末的示威,亦有報道指南韓警方向和平集會人士發射化學水炮,示威者需以以雨傘抵擋,部分更是身穿校服的中學生;而水炮更導致一名69歲參加者昏迷,需要進行腦部手術。

執法人員的國際標準

國際社會對執法人員有嚴格的規範,譬如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基本原則)訂明,警方驅散被視為非法的非暴力集會時,應避免使用武力,或在實際無法避免時應將使用武力限制到必要的最低程度。據悉,上周末的集會大致和平,但警方卻向示威者近距離發射水炮,而事實上亦有示威者因此腦部受損,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地區總幹事Nicolas Bequelin亦指出,負責相關命令的人應受到獨立而全面的調查。

警方使用警棍以及水炮等武器作為武器驅散示威者,一直備受爭議;香港早前亦曾經就購入水炮車進行討論,當時有議員曾指出水炮只會令示威者「濕下身之嘛」,但事實證明,當手握武器者魯莽使用,就算看似無威力的武器也可造成重傷。而事實上,南韓防暴警是否有足夠處理示威集會的訓練,一直備受質疑;南韓有三萬七千名防暴警,均是強制服兵役的青年。他們僅接受六星期軍事訓練和四星期警察訓練,他們是否有足夠處理示威集會的訓練,特別是有關使用武力的相稱性、合法性、必要性等的問責原則及國際標準等,一直備受質疑。2008年的示威,便是由防暴警負責前線,當年亦出現不少濫用武力的情況。

加強執法人員人權培訓

執法人員面對衝突場面能否處理得宜並付合國際標準,不是光憑經驗和判斷,還需要相當的人權培訓。《基本原則》第十九條亦有訂明各國政府及執法機關應確保所有執法人員熟悉使用武力的原則;但各國執法機關有否做到呢?下次面對執法人員時,不妨考考他們對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的認知。

參考資料/延伸閱讀:

BBC: S Korea protesters clash with police in Seoul (英文)

國際特赦組織對首爾警方使用化學水砲,對付參加韓國「反國教」集會人士表示遺憾 (韓文)

A farmer was knocked unconscious by a police water cannon in Seoul, S. Korea

南韓—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警政與人權」專題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春季號「警政與示威」

國際特赦組織2008年10月報告: Policing the Candlelight Protests in South Korea

圖片為網上圖片,取自hankyoreh facebook專頁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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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文摘 on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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