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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與巴黎恐襲 (文:端木皚) (15:53)

剛看到有人根據一篇《Guardian》的報道便指出,巴黎恐襲中其中一名施襲者是難民。於是我便走去看看《Guardian》的報道。

那知完全不是那一回事。報道只是指出幾個事實:

1. 有一本屬於一名1990年出生的男性的敍利亞護照,在兩名施襲者的遺體旁被發現;

2. 護照的擁有人於10月3日經希臘進入歐盟

看起來的確很像是已經確定了兇手般:兇手手持證件以難民身分入境,然後到巴黎後施襲,事成後證件遺留在現場。但若我們仔細地看,就發現還有下面這些蛛絲馬迹是我們忽略了的:

1. 希臘的內政部長Nikos Toskas強調,他不知道這證件是否有被每一個手持這證件者穿越過國境的國家檢查;

2. 希臘另一位官員強調,我們不能將證件持有者自動當成施襲者 (“[The Greek official] warned against ‘automatically concluding’ that the passport holder was the assailant”)

最後這位官員也算畫公仔畫出盲腸了:「或是這個施襲假扮成難民過境希臘,或在途中他買了或偷了這本護照。現階段兩個情況均有可能。」

即是說,一切其實還有待調查。冤案很多時候就是這樣而來的。一件兩件的「環境證供」堆砌出來,就有人說「對了,一定是他!拘捕他吧!將他關起來吧!將他打落入十八層地獄啦」。

幸好這不是我們的刑事司法制度,我們的制度一直要求證明至無合理疑點 (beyond reasonable doubt),所有的推論亦必須為惟一的合理推論 (the only reasonable inference)。而且舉證的責任在檢控一方身上,沒有人需要證明自己無辜。

我也想順帶提一點:就算最後證實了是一個甚至全部八個ISIS的施襲者偽裝為難民入境,難道我們就可以據此反對歐洲最初的難民政策嗎?正如Dan Holloway提醒我們,難道我們不知道難民所逃避的,正是今天為我們帶來傷害的恐怖分子嗎?為什麼我們要將兇手和受害者一起打擊呢?難道我們不是更應和難民同仇敵愾,更應該基於人道精神收容這些難民,然後去打擊為非作歹的ISIS嗎?

《神鵰俠侶》中有一個情節,說蒙古軍攻城前,必然先在城外俘虜大宋的平民,然後逼他們走在軍隊的先鋒前,若城中射殺他們,就可以屠殺敵國平民,若守軍不射,蒙古軍就隨即攻上,平民中也可能混有奸細。是一條非常的毒計。

有一次蒙古軍又重施故技。安撫使呂文德決定不理三七二十一都將百姓射殺。然後「郭靖大叫:『使不得,莫錯殺了好人!』呂文德道:『如此危急,便是好人,也只得錯殺了。』郭靖叫道:『不,好人怎能錯殺?』」

然後郭靖便帶兵下去將平民和蒙古軍隔開,讓平民可以逃開。

我覺得我們要做的也是一樣。我們收容難民,但不代表我們不更嚴密檢查邊境,不去加強保安,不去確保難民中沒有被恐怖分子滲透,但若我們在做足一切的防範措施後仍然無法避免恐襲,我們也不能因為有一兩個恐怖分子而將千千萬萬難民的生死置之不顧。

我們痛恨施襲的人,我們為死難者感到哀傷,但我們不能將我們的情緒發洩在同樣逃避恐怖分子的難民身上。這才是我們的文明,這才是我們的人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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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題為〈巴黎恐襲中其中一名施襲者是難民?〉,現題為編輯所擬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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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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