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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被判阻差辦公 鄭錦滿稱不適缺席裁決覆核聆訊 (12:25)

佔旺示威者、外號「四眼哥哥」的鄭錦滿去年平安夜在旺角「鳩嗚」現場,越過封鎖線強行橫過馬路,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21日。鄭早前不滿裁決及刑期申請覆核裁決,原定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惟鄭稱身體不適,沒有到庭應訊。

被告鄭錦滿(27 歲)友人陳先生代為出庭,指鄭今早聯絡他稱身體不適,要求他向法庭提交鄭的書面陳辭。裁判官要求鄭提交醫療證明,並將案押後至明日下午,若鄭在沒有合理解釋情況下拒絕到庭,將取消他的覆核申請。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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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October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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