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鳩嗚「四眼哥哥」鄭錦滿阻差辦公囚21天 (14:12)

早前被判阻差辦公罪成的佔旺示威者「四眼哥哥」鄭錦滿,今早被判監21日。

裁判官指案件性質嚴重,警方當時正在控制人群,惟被告鄭錦滿不理勸喻和警告,更一度和警方有拉扯;另批評被告「故意衝擊及挑釁警方」,幸好其他途人未有受到挑釁,而造成更加混亂的場面,否則可預期有人命傷亡。

裁判官稱姑念被告年紀尚輕,而且未有造成動亂,故輕判21日監禁。

據悉被告現被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早前已被還押22日,未知今日能否獲釋。

被告鄭錦滿(27歲)去年平安夜在旺角鳩嗚現場無視警員警告,越過封鎖線強行橫過馬路,早前被判阻差辦公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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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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