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陪審團退庭商議。
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稱,裁決必須達成5比2,或6比1之比數方為有效裁決。
法官又指出,控方案情依賴兩名被告招認,而辯方則指控被告曾被內地公安毆打、恐嚇會傷害其家人,因此才在錄影會面中招認。
法官提醒陪審團需要運用個人的人生經驗和常理,去判斷被告及各證人的證供是否可信。若無法確定被告是否在威迫下招認,則不應接納其證供,但若無法確定被告受威迫的言論是否屬實,在決定時則不用考慮有關口供。
法官最後提醒陪審團先享用午膳後才開始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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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12 August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