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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遇襲案】法官引導陪審團:如認為被告曾遭港警及公安虐待威嚇 應裁定罪名不成立 (22:12)

《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案件今續審。

法官杜麗冰開始引導陪審團,指控辯雙方均不爭議劉進圖曾經遇襲,而兩名被告均在錄影會面中向警員承認有份襲擊劉進圖,以及偷取涉案的電單車及車牌作犯案之用。

惟法官指出,若陪審團認為兩被告向香港警方作的招認,肯定或有可能是因為他們曾被內地公安及香港警方虐待和威嚇,則陪審團必須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又指舉證責任在控方,辯方毋須證明自己犯案,陪審團亦應分別考慮各被告定罪與否。法官提醒陪審團,只須根據庭上證供考慮裁決,不應考慮傳媒早前就本案作出的報道。

法官表示明天將繼續引導陪審團,預計需時約兩小時,其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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