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更新】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10個月,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周庭今(9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周庭保釋,周庭須繼續服刑。據了解,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主席林朗彥亦已向法庭申請上訴刑期。2020年12月31日報道:周庭成「甲級犯」被調往大欖懲教所 睡覺需單獨囚禁
周庭:未適應獄中生活身體欠佳
周庭透過律師表示,對未能保釋感到失望和遺憾,透露自己目前未能完全適應獄中生活,故身體狀況不太好,又希望港人繼續關注其他在囚者和「手足」。
周庭早前與黃之鋒及林朗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周庭被判囚10個月,黃之鋒被判囚13.5個月,林朗彥被判囚7個月,黃之鋒和林朗彥仍在獄中服刑。
裁判官王詩麗早前稱,當日集結歷時超過15小時,其間一度逾9000名示威者在場,令在場的人安全受威脅,以及阻塞交通,形容周庭積極參與其中,包括在場長時間逗留,以及從旁協助黃之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