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男警涉虐5歲兒 控方申自簽守行為獲准 官:暴力程度高惟顧及被告妻兒意願 (15:20)

去年網上流傳一條懷疑虐兒片段,一名男子不斷指罵及腳踢男童,大聲責罵他「無用」、「垃圾」。一名駐守中區警區警員其後被捕,被控一項蓄意襲擊令兒童蒙受傷害罪,案件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主任裁判官一度質疑,證物顯示案件暴力程度頗高,形容被告當時完全失控,惟最終顧及男童及其母意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另須支付堂費1000元,以及繼續接受心理輔導。警方回覆查詢稱,會進行紀律覆檢及跟進。

42歲被告被告報稱警員,已被停職。他被控於去年1月13日,在鴨脷洲海怡半島某單位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5歲的男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健康損害。

控方表示,被告與事主關係改善,態度有所轉變,雙方現時相處融洽,事主母親亦不再追究。辯方庭上稱,被告與妻子正進行婚姻訴訟,他現時每兩個月接受一次輔導。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出,案情非常嚴重,一經定罪可判處即時監禁,惟顧及控方證人意願,案件繼續發展或對事主及其母親造成衝擊,故批准案件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1時半,被告多次責罵X「無鬼用」和「垃圾」,其間曾舉起雙手抓向X的雙耳及肩等位置,並拉X離開房間及大聲責罵X。X母透過家中閉路電視得悉事件,並將片段交給警方和告知社工。X右手亦被發現有1厘米傷痕。

相關報道:網傳男警虐兒片段 警方稱得悉事件正調查(2020年4月29日)

相關字詞﹕虐兒 警察 蓄意襲擊令兒童蒙受傷害罪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